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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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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守则
日期:2013-06-07 16:15  信息来源:   点击数:

一、不该说的国家秘密,绝对不说;

二、不该问的国家秘密,绝对不问;

三、不该看的国家秘密,绝对不看;

四、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,绝对不记录;

五、不擅自复制、留存、销毁国家秘密;

六、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;

七、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事项;

八、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地方存放密品、密件。

九、不用普通电话、明码电报、普通邮政传递国家秘密;

十、不携带国家秘密文件、资料、物品参观、游览和探亲访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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